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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派遣之我谈"之一--迅速发展中的中国人力资源派遣

 

“人才派遣之我谈”一

 

迅速发展中的中国人力资源派遣

 

曾志江

 

人力资源派遣(Human Resource Dispatch)是一个舶来词,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专业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租用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但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用工形式。专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则承担了形式上的用人单位主体角色,而真正的用人单位则成了实际上的劳动力使用单位,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用人不养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劳动者此时所建立的实质上的劳动关系和形式上的用工关系是分离了。劳动者被作为劳动力商品出租,专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拥有劳动力的所有权,而真正的用人单位则享有劳动力的使用权。

 

在我国现阶段,许多地区的人力资源门以及某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一直把人力资源派遣、人才租赁、劳务输出、人事代理这些名词混用,非常不规范,其实这其中是有一些差异的。

 

人才派遣、劳务输出实际上都是指的人力资源派遣,只不过劳务输出可能指的是低端的人力资源,而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可能指的就是高层次的人力资源,笔者认为应当将这二者统一为人力资源派遣可能比较容易为大家所认可和接受,相对也会比较规范。人事代理则同上述概念不同,笔者认为人事代理应当是指将人力资源部门的人事行政工作外包给专业的人事服务机构去做的服务过程或业务,这种服务过程或业务可以被统称为人事代理,因此人事代理同人力资源派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为什么人力资源派遣的概念会如此迅速地蔓延,得到如此众多的用人单位的接受呢?

 

人力资源派遣市场的发展与成熟是市场需求和供给达到一定程度后的结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即便用人单位有这方面的需求,也不可能进行用工形式上的选择,即只能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来用工。只有当供给与需求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下达到最佳配置时,才会孕育出人力资源派遣这样的行业,即一方面市场有巨大的需求空间,另外一方面有大量的专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

 

    另一方面,激烈的社会竞争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外资企业的进入中国,带来了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人事外包作为一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常用手段也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纳。

 

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的因素催生了人力资源派遣业的蓬勃发展。

 

首先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自身使用的成本急剧上升、人力资源使用的风险骤增,导致用人单位感觉无所适从,故而寻求解脱的途径,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应运而生使得用人单位找到了解决问题方法和渠道。其中的成本与风险的分析如下:

 

  成本与风险之一: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到劳动力的获取、使用、遣散等都将引发劳动力成本的生成,并且如果在劳动过程中引发的工作风险(如工伤、职业病)等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成本与风险之二:一旦用人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人力资源使用数量上的裁减,则必须引起劳动关系的解除,这种解除是有限制性的法律条款对用人单位产生制约作用的,用人单位无论在程序上和在补偿的基础上都有一定的强制性规定,对用人单位而言成本较高;

 

成本与风险之三:在日常的人力资源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将直接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面对面发生直接冲突,而此时劳动关系又处在存续阶段,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相对可能比较严重;

 

  成本与风险之四:由于劳动者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如因为不胜任工作、非因工疾病原因等)可能导致对其他员工产生负面影响,而专业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使用可以有效地帮助用人单位摆脱上述困境。

 

  当劳动者与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只享受用工的权利时,除非专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有相应的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作风险的法律后果,否则,一般情况下上述所有的成本与风险都将由专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承担。

 

其次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职能的变化,使得用人单位将人力资源部门转化为企业的战略核心部门,从而争取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把战术管理职能进一步分包给专业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集中资源关注企业的核心关键部分。较之用人单位,专业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战术性的管理职能服务可能更加专业和廉价,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投入产出的性价比更高。

 

第三,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专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公司达到迅速完成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的结果,人员的扩张和收缩都很自如,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以销定产、以销定人,大大降低了人力资源的空置率,使得用人单位参与市场低成本战略竞争成为可能。

 

 

(作者系上海厂长经理人才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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