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后勿忘及时参加“社保”
刘卓妤
在企业,新员工入职,对企业来讲就似新鲜的血液流入到企业之身体当中,在新员工入职时需要办理入职手续,更不能忘记为新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的手续。看似企业HR在新员工入职都会办理的手续,也要注意以下几个基本的方面:
一、试用期期间,及时办理社保
试用期期间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很多用人单位来说,理想状态下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不仅是用人单位的过错,一旦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需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部分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做法。及时办理社保还能避免实时发生的各类社会保险。
二、办理社保手续时,需区分状态
对于企业为的新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还应当认真区分新员工的社保手续是属于“新进”还是“转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应当办理“新进”手续,而已工作过曾缴纳过社保的新员工则应当办理“转入”手续。若搞错办理类型,容易造成办理失败,造成延迟办理,易造成企业与员工的双重风险。
三、办理招工与社会保险前的准备
为招用工办理社保手续,一般可以通过上海市的社会保险网上自助经办平台操作。也可到各个区柜面办理。特殊情况下,如需要补办招工和社保的手续,用人单位HR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柜台进行办理。在操作之前,用人的单位HR需要确定新员工的招工与参保起始日期等信息。
四、“缴费基数”确定是关键
新员工的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很重要,需要企业HR进行确认,在《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2006]7号文件中明确指出: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作性收入来确定。若新员工当月工作满月,则计算起来相对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