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求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安排,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根据中央、市委、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参加本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
2借调等人员中的党员,超过三个月的,参加所借调单位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
3、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参加平时活动单位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
4、党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
5、患重大病或行动不便而无法正常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经所在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可以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并向党员、群众公示。
对因其他特殊原因或未经批准没有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党员,要列出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适时组织“补课”。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认真摸排梳理,制定实施方案。党支部要对所属党员一年来(2013年6月-2014年6月)按期缴纳党费、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梳理,明确参加对象,摸排梳理情况须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11日前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二)组织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重点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有关党员标准、义务等章节,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中央、市委、区委有关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文件,学习需重点对照检查的内容及要求等,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党员之间也要谈心。对“学习教育活动”缺乏认识的党员要认真谈,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对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党员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上级党组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
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
(四)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在企业职工群众中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的功能定位,聚焦“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聚焦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
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要聚焦“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聚焦参与公共事业管理方面和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
基层党组织要把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对照检查内容,并列出本级党组织的对照检查条目式问题清单。
党员个人要结合岗位实际,围绕民主评议的内容,撰写不少于500字的简要提纲式自评材料;书记和党员负责同志要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和履行岗位职责、党员义务等情况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对照检查材料。
班子材料审核把关 直属党组织的班子对照检查问题清单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讨论审议后报社会党工委审核,并依此层层落实审核工作。
个人材料审核把关 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党组织书记和企业(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上级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党员个人的简要提纲式自评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五)召开党委会(总支会、支委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针对查找出的对照检查条目式问题清单,党支部班子成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按照先书记后委员的顺序,先书记自我批评,委员一一对其进行批评,再委员自我批评,书记对其进行批评,其他委员对其批评;不是委员的行政负责人、群众代表参与。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直属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实际,专门召开党委会、总支会议,针对查找出的对照检查条目式问题清单,党委(总支)班子成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程序要求照上)
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征求意见汇总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有“辣味”,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不评功摆好,不要搞人身攻击。党组织的书记要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
会后,将党委(总支)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时间要求会后一周内;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将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内容进行。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企业(单位)发展任务和党员岗位实际,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
专题组织生活会,可以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人数多的,也可以召开党小组会的形式组织实施。
召开党员大会时,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之后,按照先支委、再其他党员的顺序进行。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先由党支部书记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召开党小组会时,党支部可委托支委或党小组长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发言按照支委、党小组长、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顺序进行。评议时,组织党员在小组内进行自评、互评和测评。
对组织召开网上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的党支部,会后提交会议记录及党员简要提纲式自评材料。
民主评议一般按以下程序组织,其中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要逐一交替进行。
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对照评议内容,结合思想和学习、工作等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其中,党组织书记、企业(单位)党员负责同志,主要以提纲式自评材料为基础,开展自我批评。
2、党员互评。每个同志发言结束后,其他同志要对其提出批评意见。互评要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
3、民主测评。自评和互评结束后,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支委会掌握:支部书记单独一表,由全体党员对其测评;其他班子成员与党员一起进行测评。
4、组织评定。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拟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定。
(七)研究制定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对民主评议为“好”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一般”的党员,要促其提高;对“差”的、且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及时登记备案,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区别不同情形,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拟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由区社会党工委审定后,报送区委组织部。
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立“整改工作项目表”,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企业(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把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内容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第一环节“回头看”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在进入第二环节之前,要认真抓好第一环节“回头看”工作。一要看组织建设是否得到加强。主要看党员组织关系梳理、转接是否到位,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二要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主要看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三个一”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实;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认识是否有了提高、对纠正“四风”的自觉性是否有了增强、对基层党建重要性的认识是否有了提高;是否切实保证了学习时间、质量和效果。三要看听取意见是否真正做到开门,是否广泛深入。主要看是否在联系服务群众、加强作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听到了真实的意见;征求的意见是否具体、实在,为第二环节聚焦突出问题是否打下了扎实基础。四要看即知即改是否有力。主要看在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上是否有成效,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服务职工群众等方面是否取得新的进步。“回头看”小结材料须在8月11日前,按照党组织管理权限上交,并做好“回头看”工作。通过“回头看”没有达到要求的基层党组织要“回炉”、“补课”,不搞齐步走,不搞整齐划一。
(二)切实加强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领导和指导,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各党组织书记(分管副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搞好思想发动,严格落实各环节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和部署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组织管理权限,落实审核把关工作。要帮助党支部书记熟悉政策、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
社会党工委将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直属党组织的党委会(总支会、支委会),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就加强党的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党委(总支、支部)成员在参加党委(总支、支部)会后,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区委督导组根据要求加强延伸督导,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到基层党组织,搞好点对点、面对面指导。
民主测评和综合评定意见要实事求是,对分不出等次的,原则上要重新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在8月20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请各党组织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党员情况表》等材料,于8月26日前报送至区社会党工委。
黄浦区社会工作党委
2014年8月4日